本项目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备案字[2016]25号批准开展工作,招标人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华谊”),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工业气体岛项目煤气化装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煤气化装置工程总承包
2、招标编号:QTD-KZ-G07A-QH-002
3、建设单位: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5、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项目规模:64.4万Nm3/h煤气化装置及配套工程。
8、工期要求: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中交。
9、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规范及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设计工作。如果合同中标准和/或规范发生相互矛盾,那么适用最高要求的标准和/或规范。在特定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指定适用具体标准和/或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且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煤气化装置包括:气化系统和公用工程系统。主要生产设施由磨煤干燥及输送、煤加压及进煤、气化及合成气洗涤、渣及灰水处理、中间渣场、合同装置公用工程、气化变电所及机柜间等组成,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辅助系统。
投标人负责该装置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等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具有已建成投产的粉煤加压气化装置(单炉处理量至少1500吨/天及以上规模)详细设计或EPC工程的成功业绩,且装置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4、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书、用户报告、用户证明或获奖证书)。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3、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4、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 20 日 09时30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附件12“合同价格组成分项表和支付条件”规定执行。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附件12“合同价格组成分项表和支付条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zggzy.org.cn发布。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钦州港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7-3889519
招 标 人: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8日